采暖费是怎么收取的?
发布时间:2021-05-20 发布人:admin
第一种按面积收费的用热用户:按照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规定,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按面积收费为0.18元/日/平方米,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居民生活采暖收费面积仍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计算。按面积热费计算方法为:(房产证面积)×面积系数(多层90%、小高层86%和高层82%)×0.18 (元/日/平方米)×121天(2014年实际供热天数)=采暖期总的热费。例如按多层100平米住宅来计算热费为:100×0.9×0.18×121=1960.2元
第二种按照分户计量收费的用热用户:根据物价部门的政策依然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为0.054元/日/平方米,基本热费也就是说用热业主计量热价为0.142元/千瓦时。两部制热价是指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也就是供暖基础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费。两部制热价采暖费用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热费的计算方式为:基本热费=(房产证面积)×面积系数(多层90%、小高层86%和高层82%)×0.054 (元/日/平方米)×121天;计量热费=0.142元/千瓦时×用热量。还按100平米住宅假设用热量为6000千瓦时来计算整个采暖期热费为:基本热费(100×0.9×0.054×121=588元)+计量热费(6000×0.142元/千瓦时=852元)=1440元。每年在采暖期开始前分户计量用户先按面积进行采暖费的预交费,等采暖期结束后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三种为有集中供暖设施,往年用今年不用的用户,无论是按面积收费或者按分户计量收费的用户,基本热费收费标准统一合并调整为总热费的25%,(例如之前100平米住宅的基本热费为:100×0.9×0.18×121×0.25=490元)。分户控制用户在供热期前关闭阀门,串联式供暖系统的居民用户,若申请不用热,在供热期前须在供热收费单位的监督下拆除散热器;对私自拆除散热器的,仍按100%的标准缴纳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