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政务公开

关于“热媒置换”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21-05-20      发布人:admin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供热办有关部署,涧西区、西工区原有蒸汽用户热媒置换改造工作正式启动。以下为该项工作中一些常见的问题解答:


1、为什么要开展“热媒置换”?


答:1997年大唐洛阳热电厂2*16.5MW燃煤热电机组建成投运,为我市涧西区、西工区的部分用户提供采暖用蒸汽,该机组已为我市集中供热服务20余年,根据《洛阳市主城区煤电机组“基本清零”行动计划》、《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主城区煤炭“基本清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该机组已于2020年3月15日采暖期结束后停运,造成原用蒸汽作为采暖热媒的用户热源缺失,为了保证原用蒸汽作为采暖热媒的用户今冬正常供暖,需用孟津神华、偃师华润、新安万基等“引热入洛”的高温热水热媒替代原来的蒸汽热媒,这项工作就是“热媒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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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媒置换”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哪些?


答:“热媒置换”的具体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完善孟津神华、偃师华润“引热入洛”配套工程建设,完成新安万基“引热入洛”工程建设;二是改造涧西区、西工区城市道路上原来的蒸汽管道,全部更换为高温热水管道;三是将通往各供暖小区的蒸汽支管道更换为高温热水管道,并将热力站的汽/水换热器更换为水/水换热器,以及热力站内的其它改造工作。


 


3、“热媒置换”的工作量有多大?涉及多少居民小区?能否如期供暖?


答:本次热媒置换工作量巨大,主要分三部分,一是“引热入洛”工程,需配套建设DN1400供热管道30公里,完成两座隔压站、一座中继泵站的建设。二是改造涧西、西工城市区集中供热管道30余公里,包括牡丹路、西苑路、湖南路、湖北路、延安路、南昌路、九都路、丽新路、辽宁路、黄河路、行署路、凯旋西路、涧东路等25条城市道路的热力管道。三是完成通往各供暖小区的20余公里支线管道改造和205座热力站的改造与撤并。


本年度“热媒置换”工作涉及涧西、西工区300余个小区50000余户居民,置换总面积约600万平方米。


除了以上的“热媒置换”工作外,我们公司还有常规的新用户发展等其它日常性工作,本年度的工作量相当于往年的3-4倍,但大唐洛热2*16.5MW燃煤供热机组已经停运,完成“热媒置换”是死任务,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没有退路,只有坚定前行,在市城管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在广大用户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必将战胜困难,全面完成本年度“热媒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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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热媒置换”是否需要改造小区内原有的供暖系统?


答:本次“热媒置换”只是将原来为居民小区提供热源的介质由蒸汽更换为高温热水,对于居民供暖小区来说,“热媒置换”只需改造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至小区热力站内的管道和部分设施,如果小区热力站之后的原有的采暖系统是完好的,则无需改造,“热媒置换”完成后,各用暖小区仍维持原来的供暖管理模式。


 


5、我市的居民供暖管理方式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我市居民小区的供暖管理方式大体上分为两种,一是直供,就是有热力公司收费到终端用户,负责小区供暖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二是转供,就是热力公司按总表与各小区的供暖管理者(物业公司)结算用热费,小区的供暖管理者(物业公司)向终端用户收取热费,负责小区供暖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小区供暖的管理方式是历史形成的,直供的管理者是热力公司,直供不但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从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水平、综合实力来看,都要好于转供的管理者,供暖质量会更好一些,并且直供小区是终身质保,用户没有后顾之忧,供暖更有保障,供暖直管也是政府提倡的,是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直供改造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


 


6、 “热媒置换”的费用大概需要多少?由谁承担?


答:就全国来看,集中供暖设施产权的划分以居民小区建设红线为界,小区红线以内的公共供暖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业主室内的全部供暖设施和室外专有的供暖设施归业主自有,小区红线以外的城市集中供暖设施产权归热力公司,我市也是这样界定的。本次“热媒置换”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小区红线以外的所有改造费用由热力公司承担,本年度我公司将投入16亿元用于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新建与改建,建设资金来源包括国家专项补贴、市政府补助、企业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其中“引热入洛”工程需要投资约11.5亿元,城市区“热媒置换”管道改造工程需投入资金约4.5亿元,折合到每平方米约75元,这部分建设投资由热力公司承担。


        小区红线以内的改造费用“谁经营谁承担”,直供小区由热力公司负责,转供小区由转供单位负责,城市供热主管网至小区热力站之间的热媒置换费用每平方米约需20元,规模小的、支管线长的小区可能会稍多一些,规模大的、支管线短的小区可能会稍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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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业主自治的小区“热媒置换”的费用由谁承担?


答:转供小区中有一种特殊的供暖管理方式就是业主自治,这种小区的终端用户先按政府制定的热价标准预缴热费,采暖期结束后进行结算,全体用户按约定分摊本小区整个采暖期的采暖总费用,采暖总费用包括热费、水费、电费、人工费及小区供暖设施的改造维修费等全部支出,这种供暖管理的小区可视为全体业主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均分,此类小区的“热媒置换”费用应由业主按约定共同承担,或从每年的结余费用中列支。


 


8、“热媒置换”与转供改直供有什么关联?转供改直供是必须的吗?


答:“热媒置换”与转供改直供没有必然联系,是两码事。“热媒置换”是由于热源缺失必须进行的工作,是解决供热的基本保障问题,是必选项。转供改直供是以小区自愿为前提,是为了提高小区的供热品质,享受更好的供暖服务,解决小区供暖维护管理等问题的一劳永逸的办法,转供改直供是自选项,不是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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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暖转供小区如何能变为直供小区?


答:小区供暖直供和转供各有利弊,相对来讲,直供的保障会更好一点,转供小区如果想变为直供小区,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供暖转供小区可由原管理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辖区办事处向热力公司提出供暖转供改直供的申请,热力公司勘查现场后提出直管方案,一般来讲,直管方案包括改造项目和改造费用,申请者就热力公司提出的直管方案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及各小区的实际居住情况,如果愿意转供改直供的业主超过小区总户数三分之二,或者愿意改直供的业主超过小区总户数二分之一且反对的业主不超过总户数三分之一,热力公司方可进驻小区进行转供改直供的后续工作,若民意调查后,以上两种情况均不能满足,该小区的供暖管理暂无法转供改直供。


 


10、转供改直供有哪几种改造方式?分别适用于哪种用户?


答:由于历史和供暖技术的原因,转供小区供暖系统多为串联系统,少数为并联系统,且多数供暖系统存在先天不足,供暖期间户与户之间、户内各房间之间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部分用户和部分房间温度很难达标,为了保证供暖质量,方便后期管理,转供改直供的改造一般有以下两种改造方式。


方式一是用户室内外全部更新改造,无需安装分户计量装置。该方式适用两种情况,一是户与户之间为串联系统,二是户与户之间虽为并联系统,但业主愿意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热力公司将对小区的一次网支线、热力站、庭院管网、室内管道及暖气片等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改造后由热力公司直供到户,按面积热价收取热费,户外公共设施热力公司终身免费维保,户内设施终身维保。


方式二是主要改造用户室外供暖公用设施,室内无需改造。该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户与户之间为并联系统,业主愿意维持室内设施原状,二是户与户之间虽为串联系统,但业主愿意自行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热力公司将对小区的一次网支线、热力站、庭院管网等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每户安装计量装置一套,改造后由热力公司直供到户,按计量热价收取热费,户外公共设施热力公司终身免费维保,室内温度用户自行调节与控制。


某个小区改造时,用户可以选择方式一,也可以选择方式二,在一个小区内两种改造方式可以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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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区供暖转供改直供是不是所有的业主必须同时进行改造?


答:小区供暖转供改直供时,需要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同意转供改直供的业主,暂时不居住或暂时不用暖的,可以不缴纳改造费用,暂不改造,待居住或用暖时再向热力公司提出改造申请,所需改造费用按热力公司当年改造的收费标准计算。


 


12、老旧小区供暖转供改直供改造有何优惠政策?


答:供暖转供是历史遗留问题,供暖改造的费用相对于供水、供电改造的费用较高,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民生,减轻广大用户的经济负担,本年度我公司对服务区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供暖改造制定了三项优惠政策。一是享受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惠民政策(市政府正在制定);二是在原改造收费标准基础上优惠10%;三是对经济暂时困难的用户可实行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用户改造当年只需支付5000元,余款按三年无息分期支付,后三年用户应在每年10月30日前付清当年的应付款。


需要说明的是享受低保的特困家庭,供暖改造费用可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可以零首付,可按10年无息分期付款。另外,如果此优惠政策与后续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有不一致的,按市政府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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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转供小区 “热媒置换” 期间若出现原管理单位弃管,小区“热媒置换”及后期供暖怎么办?


答:根据以往“热媒置换”的情况,有的小区因供暖设施老化严重,年久失修,原供暖管理单位入不敷出;有的小区供暖结余很少,原转供单位担心本次投入的“热媒置换”改造费用收回期过长或难以收回,可能会出现原管理单位不愿承担“热媒置换”的费用,不愿再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放弃管理小区的供暖。若出现这种情况,为了保障此类小区的基本供暖需求,将沿用去年处理此类问题的方法,应由原供暖管理单位向辖区政府写出停止管理小区供暖的书面申请,辖区政府同意后与市城管局进行沟通,并由辖区政府出具负责处理小区供暖弃管之前遗留供暖问题的承诺,其后,将由热力公司垫资进行“热媒置换”, 热力公司所垫改造费用由后续接管单位承担,或计入日后小区转供改直供的费用内,在没有找到新的接管单位或转供改直供前,暂由热力公司代为管理小区的供暖,维持小区现有的供暖状况。


 


14、小区供暖改造期间“热媒置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累加享受?


答:本年度“热媒置换”工作量较大,我公司为了加快推进该项工作,推出了阶段性的优惠政策,是鼓励用户尽早签订改造合同,分散全年的改造任务,每一时间段只能享受对应的优惠幅度,该项优惠政策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是国家层面的政策,本次的改造范围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改造时限跨度约为3年,在国家、省市规定的时限内,凡纳入改造范围的城镇老旧小区内均可享受。因此,针对于某一个小区的居民,某一阶段只能享受一个相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个政策或多个政策累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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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购房时就是双气房,已缴纳了暖气初装费,为什么小区暖气设施改造还要用户出钱?热力公司接管小区的供暖管理有什么条件?


答:受我市经济条件的限制,2010年以前,我市集中供暖发展较慢,截至2009年末,全市集中供暖面积约500万平方米,不到现在全市供热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城市区内只有少数商品房小区有集中供暖,有集中供暖的小区也不是小区内所有的楼栋都有暖气。开发企业在房价外另行向购房者收取数额不等的供热设施建设费用,好卖的楼盘收的多,不好卖的收的少,有的甚至是赠送暖气。这些小区用户购房时缴纳的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一般包括集中供热初装费和小区内供暖设施的建设费。当时,我市集中供热的初装费是38元/平方米, 开发商按实际用热面积缴纳的集中供热初装费,用于小区建设红线外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2010年以前,绝大部分的小区红线内的供暖设施由开发商自行建设,也不在房屋综合验收的范围,热力公司基本都是按总表结算,居民住宅区的供暖基本都是物业转供的。根据有关规定,一套住房在一个寿命周期内只需缴纳一次城市集中供热初装费,因此,我们在计算这类小区供暖设施改造费用时并未将小区红线外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改造费用计入。转供小区红线内的供暖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按照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谁受益、谁出资”和“公益设施共同出资、个性项目户主负责”的原则,小区建设红线内供暖设施的改造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随着我市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也快速发展,管理日渐规范,我市2010年以后新建建筑的供暖设施或老旧建筑增建的供暖设施供暖前都要进行专项验收,根据规定,通过验收的项